Libo 的个人资料好德如好色者照片日志列表更多 ![]() | 帮助 |
|
1月19日 没事常联系和L同学n年没有联系了,今天突然收到他的来信,短短几句:我明年就结婚了。我现在的生活有个好处,几十年不变。没事常联系!还是他那风格。 大学和L同学一个宿舍。最初的印象就是L同学整天一副木然无任何表情的脸,问L同学摆啥酷,L同学说八成是面部神经麻痹,老早就这样,高中女生送了一个外号叫独狼。那是罗马里奥的绰号,可我当时就觉得L同学比罗马里奥要更名至实归。L同学从来都独行独往,带着一年四季都不会变化的表情。有段时间常跟他下下棋,不管形势如何危机或是开朗,每次他都是如李昌昊下棋般的入定,不管输赢,还是一成不变的表情。和L同学同在家电维修部服务,经常有很多mm拿着小电器光顾,很多同仁也都借着大好机会发展起了恋爱事情。奇怪的是我们班的四个人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单身,那顽固劲就跟L同学的表情一样。L同学修起电器来就像下棋一样认真,常常mm们问了好几句都不吱一声,mm们拿着电器走了,L同学往往都没有抬头瞅过一眼。L同学喜欢过一mm,那mm甜腻的就像正午太阳下晒化了的奶糖。L同学不动声色面无表情地喜欢着她,为她养了一盆花,养了好久,常常浇水施肥,最后也不知道这花送出去没有,那时我对这些事情太迟钝,太漠不关心。毕业时L同学不动声色地走了,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怎么走的,可能独狼的行动从来都是那么神不知鬼不觉。 还有很多很多事情,一起打篮球,踢足球,还受了伤,都记不清楚了。可不管多少年都能记得L同学的神态背影,就像是树荫下一张黑白照片,平淡而又隽永。 常常会有人说:有事再联系,有事您说话。可有的人会说:没事常联系,没事的时候记得我… 1月12日 看书小结(结)《狼图腾》,野性的呼唤。 一个汉族青年对蒙古草原生活的原始体验,充满对野性的敬仰和向往,一个已经逝去的梦中王国。
《早知道早幸福》,当代台湾女性的婚恋指南。 汗一个先-_-!我看这书纯属巧合。作者吴淡如是台北知识新女性,有着丰富的处理现代感情婚姻问题的经验。剥去风化雪月的浪漫,用理性长远的眼光审视感情,告诉你生活应该是这样做选择。一些地方让人小有酸涩感,现实中或许应该是早幸福早知道吧。
《罗丽塔》,在爱欲的漩涡里挣扎。 热烈澎湃的感情贯穿全书,尽管用了十多年才完成,仍然很赞叹纳博科夫的文字驾驭力。俄罗斯人写小说咋就这么牛呢。由于根深蒂固的伦理道德观念,这本书很难让大众接受。
武侠小说,给一个自由的世界,让你尽情yy。 最初看武侠的时候嫌它用词奇怪老是病句,因此看不下去,又自以为是地嫌它和尚不好好念经拜佛,道士不认真炼丹打醮,整天打打杀杀,整个就一群目无法纪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无政府主义的黑社会性质团体,还要写的那么冠冕堂皇。 前段时间又看,竟然看进去了。海外有仙岛,深山有佳境,一会进少林,一会去武当,尽情享受时空转换的乐趣,你可以去感受塞外草原的粗犷,还可以去体味江南水乡的温柔,不断遇见各种各样的人,迷惑于扑朔迷离的悬疑。听说韦小宝还曾经穿越广袤无垠的西伯利亚,出访俄罗斯,并且由此还引发了一段浪漫的异国恋情。在《依天屠龙记》里看到殷素素从船上掷伞给岸上的张翠山的时候,我一下子想到了黛玉和宝玉,一样的意境啊。 总之在武侠小说中可以找到不断超越的快感,可以感受天地之悠悠的孤独,可以宣泄剑拔弩张的快意恩仇。你不需要操心口袋里的银子,不需要烦恼社会秩序的羁绊,只需要行走江湖,体会峰回路转,经验绝处逢生,把那爱恨情仇一一尝遍。 如果十年前我就能看进去武侠,我…,算了,生活不允许如果,也没必要。
基本就是我看过的书了,还有书藏而未读。都是这两年内,特别是这半年看的。两年前无数空闲的日子几乎没有看过正儿八经的书,乱七八糟的杂志倒看了不少,如果...,算了,没有如果。过年回家打算看一下《约翰.克里斯朵夫》,希望能够看完,那时候或许一个崭新的爱情理论男就将横空出世。咔咔! 1月11日 看书小结(续二)《王跃文文集》,左手爱情,右手领导。 著名的官场作家描绘官场的种种玄妙故事,还试图去讲述伟大的爱情故事。维娜和郑秋伦还有陆佗的爱情故事还是颇为凄美,曾经小感动了我一把。 没记错的话是我近年来最开始看的长篇小说,当时感觉很好。现在认为,只要不是太空闲无聊,没有太大去看的必要。
《改变中国》,外国的和尚来念经。 从明末到民国,西方人在中国试图从宗教,科学,交通,水利,医学和军事等方面改变中国。或许是上天的捉弄,他们纷纷失意而归,或者埋葬在了这片他们曾经为之奋斗的土地上,但是中国还是在他们试图改变中发生了改变,尽管一些改变是那样的让人始料不及。应该记住一个人-利马窦,是他最早给我们带来了西方的文明之光。
《希腊神话》,扑面而来的刚正清新之气。 还记得大学时候某mm兴高采烈地说:你不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神仙多么有趣,他们有着和人一样的缺点,一样会撒谎,一样好色。N年过去了,终于看了这部神话。只是总隐隐觉得神话的背后还应有神话。
《三言二拍》,野语村言的正装版。 故事透着一股锈迹斑斑的朴素粗野之气,个人感觉不及《太平广记》《世说新语》或者《阅微草堂笔记》好看,这三本书也仅仅是瞅过几眼。
《围城》,看尖酸人发泄刻薄欲。 因为有很多热闹,因为刻薄的很技术,因为它能让你发笑,所以很多人爱看。笑了就笑了,笑过之后总有那么一点不舒服。整书情节人物没有转折升华,看不到批判性,所有的人一直在丑态百出,在钱钟书和杨绛两口子一个又一个深夜里心领神会的窃窃讥笑声中,方鸿渐有条不紊地陷进困顿之中不能自拔。 1月10日 看书小结(续一)《郭敬明文集》,自古钟灵爱少年。 十几岁的小男生,绮丽的想象,优美活泼的笔触,给人带来一股华丽清新之气。尽管《幻城》“抄袭”了日本漫画《圣传》,《梦里花落知多少》“模仿”了《圈里圈外》,但其少年早成的天赋还是很让人赞叹。
《张爱玲文集》,白衣女子一唱三叹的低吟轻诉。 文字不状物只言事,处处在倾诉内心情感,阴郁清缓地就像是冬天里上海二三十年代的旧弄堂。
《余华文集》,活着。 很长一段时间分不清余华和余杰,汗。
《金瓶梅》,为末日准备的一场狂欢。 只看了一部分,据说作者的苦衷是想要警戒世人,我想说起码对于我,他达到目的了。
《张看红楼》,专业医生的外科显微手术。 作家的视角,天才的敏锐,把一部红楼梦解剖的零零碎碎。
《与电影一起私奔》,敏感人的多情事。 电影里某个片断某个景物的引申联想,不同电影共同特质的糅合,对电影的个性感受,它不是一部专业正规影评书。 1月9日 看书小结(续)《万历十五年》,在窒息的腐朽中爬行。据说明史最为阴森恐怖,吓的我没敢怎么看。以前看过吴晗的《朱元璋传》,那是特殊年代的作品,尚有骨架,可略失魂魄。后来凭着对朱元璋的好奇,看了点明史的太祖本纪,单从故事来说很精彩传奇。朱元璋推翻蒙古人的统治,恢复中国,大权独揽,建立了一个强权的统治王朝,同时也给他的子孙后代的帝国埋下了冷旷的基调,使得他的帝国最终在腐烂的气息中走向灭亡。万历一朝承前启后,理论上可能出现的中兴最终在不可避免的死亡桎梏下化为泡影。鲁迅评价明朝的皇帝用两个字:无赖。我觉得他们更像是萎靡的破落子弟一朝登天子堂后的迷茫和狂乱,透着一股神经兮兮的小家子气。怪异的土壤总是会使一些人脱颖而出,彰显其怪胎本色,历来如此,万历一朝乃至整个明王朝更是不少。这里的怪胎并不是贬义,只是要很别扭地去解读他们。 历史的根本在于实际发生了什么,至于为什么会发生,那是另外的事情,可以取个名字叫做历史社会心理学,黄仁宇所谓的大历史观也就是如此罢了。 1月8日 看书小结在宿舍基本靠看书打发无聊,中午晚上都是看一会书再睡,零零碎碎也就看了一些。回忆总结一下。 史书,隔三差五地看了三国志、新旧唐书、新五代史和资治通鉴。这是最早开始看的书,延续的时间也最长。开始还津津有味,后来慢慢厌恶,太阴暗肮脏了。梁启超说二十四史只是二十四姓的家书,看里面一个个事件章节的时候常常会想有多少普普通通的人普普通通的事被淹没在了一场场的战争和事件中,无数的亲情无数的爱情无数默默无闻的才子佳人被无情无理的战争或邪恶卑鄙的政治斗争扑杀碾碎,随着时间的推移烟消云散了,只能凭借想象猜测他们曾经存在过发生过。所以有了在《复活的军团》里看到黑夫和喜等小人物发现的惊喜。不多说,现在已经基本不看史书了。 《红楼梦》,仅指前八十回,后四十回是绝对的伪书。这是看过次数和时间都最多的一本书。《红》很少写景,少有的几处状景倒表现的很精彩深刻,琢磨一下觉得确实大段的细致逼真的景物描写往往显的虚华空洞,只写语言动作就够了,那才是根本。《红》的遣词造句精炼无比,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用里面的话说就是看后“口留余香”,也难怪张爱玲说《红》是她一切的源泉。喜欢里面薛蟠这个角色,刻画的实在细致传神,每个他出场的场面都让我忍俊不禁,他是一个单纯洒脱的人。对贾环一直有一种很特别的情感,他像是被“糊涂油蒙了心”,恨不起来,对他有着深深的怜惜。至于黛玉,就是仙子,宝玉得遇黛玉此生足矣。 (待续) 如果你对全国人民说你很帅你对一个人说你很帅,你们是知己
你对一大群人说你很帅,那么你是sb
你要是对全国人民说你很帅,那么你是.........
是艺术人生
By IE
from donkey 1月2日 滑冰小记睡到九点多,也没吃早饭就到办公室。不一会donkey就拉着说去滑冰。尽管脑子还迷迷糊糊,也怕天寒地冻的老胳膊老腿经不起摔打,可老早就盘算着去滑了,再加上donkey和fancylore一个劲的夸“你柔韧性多好啊,还怕啥,再说我们也都第一次啊…”于是出发。 这未名湖当年不过是和绅和大人一个小花园里的一小水塘,世事沧桑,被北京大学笑纳,如今取了这个nb闪闪的名字,又有许多善男信女在这干旱的北方时常来到湖边去见证那风花雪月的浪漫,于是享誉大江南北长城内外。 去到一看,还真是热闹,一大群的人早已经在几个场子里窜来窜去地滑着,边上还有几个卖冰糖葫芦的,看上去就跟赶庙会似的。租了鞋就跑进最大那场子里,边上找个座位开始换鞋。仨人都没穿过滑冰鞋,磨蹭了半天才搞定。人高驴大的donkey竟然和我穿一个码的鞋,窃笑。战战兢兢地站起来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俩腿只哆嗦不说,干蹬腿不前进,老在原地打转悠。旁边一mm笑的嘴都合不上,还问我在干吗呢。没看出来咱这是在滑冰,不就是滑出不去吗。在场子边上哆嗦着遛了一会,慢慢摸着点窍门了,于是仨人一起绕圈子遛。Donkey倒是勇敢,只是老摔跤,搞的他一摔跤我就跟着紧张,几次也差点跟着就倒下了。一小女孩,看上去跟小外甥女一般大也一般个头,在冰面上蹒跚滑行,比在旱地上走路都溜,很是赞叹。场子内一群人掺和着老外在打冰球,看上去巨爽,只是不知道这辈子还能达到打冰球的水平不。又滑了几圈,已经过午,出了一身汗,一半是累的,一半是紧张的,肚子也都饿了,于是收工。 学的还可以,已经能哧溜哧溜往前滑了,就是滑不快,更别说转身啥的。鞋也没穿好,脚外侧给磨破了点地方,怪不得滑的时候老觉得脚疼。 吃饭时候倒上啤酒,说为了啥干杯,就为了献给未名湖的这第一次吧。 |
|
|